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應否課徵贈與稅?

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應否課徵贈與稅?

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應否課徵贈與稅?

 資料來源: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         資料整理: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 

 

南區國稅局說明,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,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,當事人如果能夠提出:

 
1、已經支付買賣價款的資料,證明確實 是買賣而不是贈與,就不必課徵贈與稅。
 
2、而且買受人所支付價款之資金來源,不得為出賣人直接借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款而來,才可認定為買賣,否則仍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。
 
 
3、而所謂二親等以內「親屬」包括血親親屬(如父子、兄弟姊妹)與姻親親屬(如兄嫂、弟媳、妯娌、連襟)。
 
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,有關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移轉,應妥善保管契約書及收付款項資金流程等相關資料,以免國稅局查核時,因無法提出確實買賣價款證明,而被課徵贈與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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