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水:企業的社會責任

井水:企業的社會責任

  近日食安問題,除將台灣食品王國名聲掃地外,亦造成國內恐慌更遺憾的傳至全世界。

 我們絕不否認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宗旨,但企業除創造財富外,非常重要的一件事,那就是企業必須重視社會責任,其產品需對人類有益而不能造成危害,且在社會大眾需要幫助的時候,應挺身而出,方能贏得社會尊崇。

 證嚴上人曾用井水來比喻人之財富,當別人需要時,取水供他人飲用,隔天水又回復到原水位,非但不會減少且此井才是活井,假若自己用不到,也不會分享給他人,那麼久而久之此井將成死井,水也會臭掉而不能再飲用。

 早期台灣375減租,耕者有其田之政策被譽為德政,實只是改善大佃農與耕農之貧富差距問題,而今台灣社會逐漸出現仇富心態,難保未來上述情況不會再出現。

 台灣造成貧富差距的主因,雖非企業家或富人的錯,但假如富人能「為富而仁」、「慈悲為懷」、「分享財富」必得尊崇,否則全台仇富心蔓延而導致「富人」人人唾棄,富又有何用?

 耗盡心力為求富,為富不仁反被人棄,井水分享助大眾,為富而仁才有趣。


彩紅之美在於各色並存,人生之美在於多人共榮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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