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電商年銷逾48萬 要稅

稅務消息 | 2017-02-16

2017-02-16 04:04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╱台北報導
 
財政部昨(15)日發布預告,訂定跨境電商申請稅籍登記年銷售額基準,預計下月初公布自5月1日起年銷售額逾48萬元者,應依營業稅法申請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。
 
財政部訂定「外國之事業、機關、團體、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申請稅籍登記之年銷售額基準」草案,訂定年銷售額基準等同國內電商,年銷售額逾48萬元者,應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。
 
財政部表示,目前仍在法制作業期間,預告期間定為20天後就會發布,其他包括登記規則、施行細則,以及稽徵實務面等也會陸續頒布,同時網路簡易登記平台也將會儘速在下月完成進行測試,在5月1日上路
 
根據統計日本、韓國開始跨境電商稅籍登記約有60~70家,而台灣現行粗估雖只有13家,但預計在宣導後會有愈來愈多業者加入。
 
至於罰則部分則與國內業者相同,若未申請稅籍登記,可處3,000~3萬元罰鍰;若短報漏報稅額等,可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;若報稅代理人未依法代理申報繳稅,將罰鍰3,000~3萬元,此外,也會新制定跨境電商代理人裁罰基準。
 
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推估,依照現行B2B實際交易情況、2015年數據來看,跨境電商交易屬於銷售給營業人部分約有875億元,營業稅5%推估一年約有43億元的稅收,由於B2C占比目前沒資料,因此推估未來有兩成是B2C,初估首年營業稅為9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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